jxv wrote:新莊幸福路中華路二段2024...(恕刪) 個人常講~1.只要有紅綠燈的地方~就要畫斑馬線~只要有畫斑馬線的地方~就要有紅綠燈~2.只要是有紅綠燈&有畫斑馬線的路口~車子可以走的時候~人都不能走~人可以走的時候~車子都不能走~(號誌順序:直向車子可以走->橫向車子可以走->行人隨便走)(什麼禮讓都是屁~)3.過失致死不要什麼5年以下...2天/2個月也是5年以下吧~至少要訂個XX年以上吧~(意即最少關XX年~管你什麼態度良好...什麼有無誠意...態度/誠意/抄佛經...都是屁~)至於什麼有人會闖紅燈...有人會偷跑...有人還是會目小...紅燈秒數會變長...這是後面的事~(弄個科技執法自動舉發就好了~愛闖/愛偷跑隨便你~)台灣的交通就是爛到底~只會宣導/加強取締...真的沒啥用~砍掉重練比較快啦~人&車&交通規劃~都要重新思考重新教育~就算全部人駕照重考~全部車重新驗車~也在所不惜~要有這種勇氣~不然就是我好衰~我沒看到~你好衰~他沒看到...一直上演~每天出門如臨戰場只能自求多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