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影片說汽車要到路口末端劃設虛線的部分才可以右轉印象中汽車右轉只要"不占用"機慢車道是可以先駛入機慢車道再右轉很多汽車駕駛為避免擦撞機車都會做"關門"的動作但汽車在慢車道地上也有右轉標線這樣直接右轉也算違規?? 陷阱?跟著「可右轉」箭頭走 收到600元紅單
azo2ka wrote:為什麼這個影片汽車如果右轉先開進去機慢車道算違規?? 有看到機慢車道在接近路口前大約20公尺位置已經畫成虛線了嗎???表示右轉汽車已經可以切入機慢車道靠右行駛抵達路口再完成右轉彎汽車提早變換車道到慢車道實心白線的右邊行駛只要在最接近的路口右轉彎或是靠邊停車並不違法
右轉車至路口前不管優先道或是慢車道有沒有消失汽車都可以開過去右轉,大多數的路口前至少20公尺會取消白實線代表車道分隔線已終止,案例中出現白虛線就可以切進最右側車道準備右轉了,只是大家習慣靠左右轉,因為比較好轉,被檢舉通常會說不知道,不會說故意這樣開比較好轉因為慢車道與優先道都屬於車道,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若汽車行駛至交叉路口時,右轉應切入最右側之最外側車道(含慢車道),再進行右轉,看似沒有陷阱的問題如果在影片中車輛轉彎位置被機車撞是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如果在最右側被機車撞是後車追撞前車
依交通規則第102條第四項來說....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依規定可以在外側車道/右轉車道上右轉,外側車道跟慢車道是不同的車道以字面來說"或慢車道"是一個選項,駕駛可以在選擇在外側車道或慢車道上右轉都不算違規很神奇吧! 依交通規則就是會有外側車道和慢車道上車流交織的問題所以我一直是傾向取消機慢車道設計,真的要慢車道就改名腳踏車道,不要再把機車列入慢車簡單說,右轉車並沒被強制只能走慢車道不能走外側車道,這只能看駕駛想不想要去申訴了,但只罰600我想應該是很懶的去,再來,這影片內前方駕駛應該沒有影響到檢舉人的安全,這檢舉人真他媽的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