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條之一的規定,對於檢舉加價轉售票券(俗稱黃牛)的獎金制度,以下幾點可以幫助理解:
1. 檢舉加價轉售黃牛的獎金:
• 檢舉黃牛案件的檢舉人可獲得獎金,獎金額度為黃牛所被處罰罰鍰的20%。
• 檢舉獎金的上限為新台幣10萬元。
2. 檢舉涉及不正當搶票的刑事案件:
• 如果檢舉的是利用不正當方式搶票,觸犯刑法相關規定的案件,則檢舉人可獲得新台幣10萬元的固定獎金,與案件罰鍰金額無關。
這種檢舉獎勵制度旨在鼓勵大眾舉報非法加價轉售票券及不法搶票行為,並打擊票券市場的不法行為,確保票務市場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