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發文,有排版或其他不完整的地方請大家見諒。
肇事責任是對方全責,我的機車是停機車車格,肇事的人酒駕撞到我的車。因為需要用車,所以已經把車直接給車行修理,修理的地方選只有會影響行車安全的,車殼刮傷部分都沒修,但我目前沒有拿任何單子。
為了不自己貼補到費用,我能不能跟車行要估價單和報價單,先傳估價單給對方。因為一定會被砍價,所以先開所有車殼刮損但我不修,看最後金額能不能剛好抵修車費。
還請各位大大解答,謝謝!
補充:
1.警察已處理完,我拿到事故聯單了,就只能私下解決,目前已聯絡到肇事者並加line。
2.我自己只有保強制和第三責任,所以沒有保險可以理賠,只能自己找肇事者求償。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