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7月1日前考取的駕照,仍需要每滿六年換發一次?

民國102年7月1日前考取的駕照,仍需要每滿六年換發一次?

請看下列網頁中的文章
https://c.8891.com.tw/photoExper-postInfo.html?id=613
這篇文章有寫道:
如果駕照的發照日期在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之前,則需要每滿六年換發一次。
如果駕照的發照日期在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之後,則免再申請換發,可繼續持用。

各位覺得這篇文章對於現行法規是否有誤解或有新的解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52條第1項前段規定:
汽車駕駛執照自發照之日起每滿六年換發一次,汽車駕駛人應於有效期間屆滿前後一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
第52條第7項前段規定: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免再依第一項前段規定期間申請換發;其已領有之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仍屬有效,並得免換發之;外國人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者,亦同。

上列規定中的「新領或已領」可分為兩種解釋:
第一種解釋
「新領」或「已領」的定義不同,也就是:
新領:發照日期在102年7月1日以後,可以免換照。
已領:發照日期在102年7月1日以前,也可以免換照。
第二種解釋
「新領」或「已領」只是同義詞而已,也就是:
新領:發照日期在102年7月1日以後,可以免換照。
已領:發照日期也是在102年7月1日以後,也可以免換照。
發照日期在102年7月1日以前,仍需每滿六年換發一次。

各位覺得哪種解釋比較妥當?
2024-09-20 3:03 發佈
John2016 wrote:
民國102年7月1日...(恕刪)


都不用換

除非你是職業駕駛

一律以法條為主,文章不一定正確
現在駕照只有 特殊(高齡、特殊病因、吊照重發短期)跟職業需要定期換
剩下還有一種就是要申請日文譯本,需要印有有效日期在期限內的駕照,通常現場申請有必要就會請你換照(有一段時間的人駕照有效日期是無限期*****)
其餘一般人的駕照到75歲都不用換

52-7是講普通駕照免去52-1規定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一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免再依第一項前段規定期間申請換發;其已領有之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仍屬有效,並得免換發之;外國人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者,亦同。但本規則對汽車駕駛人另有規定其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及申請換發新照規定時,應依規定辦理之。
不用了
我真心建議台灣要嚴厲 徹底做一次"晶片整合卡",打造一個現代化的台灣,別整天只會吹噓台灣晶片多厲害!...這樣還會有假車牌案件?

最好把指紋 瞳孔紋全登入一張晶片證件~你不做壞事還怕隱私,保護機制大於限制機制!...高官 權勢的東西丟了不久可以破案,老百姓的案子遙遙無期?
id104140alex wrote:
我真心建議台灣要嚴厲...(恕刪)


晶片身分證前幾年有推
後來這問題我記得說是違憲,就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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