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原則上不要被檢舉就不會。警察連沒油都要出勤幫忙,鄰居吵架也要叫警察,警察不會閒閒沒事幹自找麻煩,除非是長官交辦,否則一毛三自己去調監控裡撈資料檢舉,這麼搞里長與議員就有接不完的選民服務,警察會有好日子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