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於2022年檢舉路口停車
(當時路口違停還能檢舉,修法時間序下面提一下)
●民眾檢舉也能勸導,於2022/4/28施行 (處理細則)
●限縮檢舉,於2022/4/30施行
●限縮檢舉臨停,於2023/12月正式施行
●違停微罪,於2024/06月正式施行
當時員警就回說
經查該車輛為洽公民眾的車,故不予舉發。


大家去派出所、警分局洽公,不要再傻傻找車位,大膽給他停下去吧!
還是說真相是,該車主為員警的朋友? 親戚?
長官認識的當地人士?
現在不是很流行圖利罪嗎?
士林 新竹 台中 ,警察被搜索查辦,有些被羈押、有些被起訴
書記官、律師、前市長、市議員,圖利被羈押
檢察官可以出動了嗎?
這麼明顯違停,理由用一個洽公民眾
真的很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