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楣的賓士車主。依照之前習慣,賓士車主跑不掉肇責~路口未減速(或者行經行人穿越道未減速)。然後就算肇責只有2成,機車騎士只要說他受傷(看情形至少有皮外傷,再假裝一下腦子昏昏的),到時候反而賓士要賠較多。若真的如上所述,那台灣法規真的要檢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