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方式要符合規定才有效
那路口應有監視器,警方應能調閱,若違規屬實應可開罰,不知警方在顧慮甚麼?還是因為那地方沒立告示牌。
foster_yen wrote:
又不是在辦刑事或重大案件!
你要搞清楚他們是行政警察,不是刑警,兩者任務有別,交通警察只管交通相關事務,其他刑案等歸刑警處理。並非要他們監視器內容都要看,但至少民眾已提供線索,就調閱那部份就好,真的沒時間處理嗎?我進去過兩個交通分隊 觀察過,簡單說就是勞逸不均,有人較忙碌,有人看起來工作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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