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抖音上看到的,看來是台灣國道高速公路https://www.douyin.com/user/self?modal_id=7392241853434760498&showSubTab=video&showTab=favorite_collection
這影片有上新聞啊警方進一步表示,經調查發現,該影像約在去(112)年3月初由戴男所拍攝,當時並他無超速到402公里之情形,實際的時速尚未達200公里,為追求點閱率故以軟體後製這不實超高速影片,並上傳個人FB及IG後,遭他人轉傳至其他社群網站,此案訊後依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嫌,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