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傍晚都有強降雨
一堆開高速公路上的車閃"危險警告燈"在閃什麼飛機的???
時速100km/hr也在閃!行駛超車道也在閃
不懂怎麼用就別開上路
依據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
第 5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上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及救濟車,其行車速率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警示標識。
第 12 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中央分隔帶、隧道內或交流道停車。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
執行任務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工程車、救濟車及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管理機關核准之拖吊車輛,得不受前項之限制。但應依規定裝置明顯標識
想問問~昨天錄到一堆,有哪一條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以檢舉的???
怎麼檢舉這危險警告燈濫用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