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個中和興南夜市,也是很好笑名為夜市,但又不是夜市,因為不合法有畫設人行道,但全被店家拉出來擺攤佔用警察三不五時會來開單機車違停然後擺攤的都不聞問,不知是否有打過招呼了。到下班的時段,這夜市內就會變成逛夜市的行人、騎車逛夜市的、以及騎車開車通勤路過的,都在路上混在一起
計程車司機是對的,不過不符合主流民意,連政府也認證臨停買早餐、便當、進超商是被允許的行為,這會兒在那邊表達正義有啥用?繞過去吧,就像影片中一連串的後車那樣。死守規則是無法好好生存的,隨波逐流才是正道本案以車道中違規停車送件,不知是否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