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定義‼️2024.7.14
✅道交條例的超車有3種
✅通稱的超車在第47條
一、【第47條的超車】一般路面的超車
47-2前項所稱超車,指汽車於同向或雙向
僅有一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
⚠️該定義為112年4月修法
⚠️只有1車道、超越前車之行為
⚠️主要都是說這條
●超車屬於很難判定
●有人說併行或超越都算? (待釐清)
右側超車 檢舉成功案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7yQdwS3RE4 (正確成功案例)
https://youtu.be/9UsKoLoGi40 (該案警察不該成立才對)
二、【第33條的超車】國道超車
33-1-7違規超車或跨行車道。
33-2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
⚠️此條未針對"超車行為"定義
—
三、【第54條的超車】平交道的超車
54-1-3在鐵路平交道超車
⚠️此條未針對"超車行為"定義
—
⚠️上述三種超車都不一樣喔
======解釋======
哪時才能用適用47條的超車?
你們方向只有1車道(快車道或混和車道)
✅給汽車行駛"共只有1車道"
✅或"雙向共2車道"
*關鍵字僅有一車道
*超越前車,這就模糊了(待釐清)
======行政院會議記錄======
行政院3791次會議記錄 112/2/24
民眾經常誤將變換車道超越前車,誤認右側超車
得知:雙向4線就不存在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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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釐清
●有人說併行或超越都算?
●後方閃燈示意超車,我方不讓怎樣算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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