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報導25歲黃姓男子駕駛銀色賓士,在新北三重高速行駛連闖數個紅燈,而後衝撞對向警車,造成副駕黃姓員警送醫死亡,雙方車頭幾乎全毀,還波及到路上一輛多元計程車和路旁停放19輛機車,駕駛周姓員警則傷勢並不嚴重,黃男供稱是精神不濟疲勞睡著,被依公共危險和過失致死送辦。
能怎麼辦?算過失致死,蹲個幾年就出獄,賠錢更是別想了,出獄後也是繼續無照駕駛,死掉的人也沒辦法復活。除非修法嚴懲,以謀殺罪名才能關久一點,至於社會安全會多個幾年。(每次上新聞的壞人多半有刺青,這已經快成刻板印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