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對於8項交通微罪不再開放民眾檢舉導致違停惡化,交通部長李孟諺曾表示,雖然有限縮檢舉狀況,但違規相關項目警察同樣能告發處罰,呼籲民眾守法,而修法調整的原因在於目前停車設施不足,供需失調,造成檢舉量過大與警力處理檢舉案件的困擾。」
對於交通部長的這個看法,個人是覺得「本末倒置,一派鬼扯」。停車空間就像是商品一樣,是跟著自由經濟的供需法則來走。像小弟住在台灣的三線小鎮,近年就因為檢舉違停而產生出了非常多中小型的停車場,這是10年前完全無法想像的。請問大家:「限縮檢舉,是增加停車場需求還是減少停車場需求?」
對於交通部長的法說,小弟覺得根本是鬼打牆,完全無邏輯。
首先,政府政策去降低停車場需求,再來靠北說停車空間不足,所以限縮檢舉。其次,說檢舉造成警察處理人力的困擾,那相同的違規量(事實上限縮後違規量是更大了)都用報警的方式,會不會對警察造成更大程度的困擾?
這些官員說的話完全沒有邏輯,倒底是來製造問題的還是解決問題的?(也許民主計程車的選票才是他們眼中的問題吧)
如果是因為停車空間不足而違規停車,那為什麼停車場週邊還會有車去停在紅線上?真的停車空間不足的地區,這就是政府的問題,你一個交通部長沒有去幫縣市政府解決這個問題,講得好像不關你的事一樣。
這幾任的交通部長再繼續這樣亂搞沒關係,當法律的威信在老百姓的心中已經不存在的時候,不要說交通法規,其他的法規老百姓也不會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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