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33312 wrote:上班途中騎機車都會經...(恕刪) 打燈有宣示動向的意味 (50%的用路人看得懂)宣示也不代表別人一定要讓只要偏移車道 我就會想打方向燈路變窄或變寬 一樣會打多打不會錯 打了不轉才會照成困擾
On9ccc wrote:左右車道直行 要打燈? 搶輸摸摸鼻子? 兩個都直行的話我是不會打但一樣拉鍊式匯入只是要注意有智障會關門而已我幾乎天天都在偏右路口跟這些關門仔拉扯當兩個都是喜歡關門或是喜歡破門那就自己去撞一撞自己去談肇事責任用這路口舉例當你在內側過停止線後外側車也是直走但他只比突出50CM車頭那他就是我老大我會減速慢慢往一點鐘方向靠(老大屁眼方向)我開始靠的時候老大後面的按喇叭我就會直接停下來給他過請問這種路上基本技能有需要問人嗎?
感覺快擦撞,是因為路確實變窄了,和打方向燈無關。打方向燈,也無法減少快撞上的感覺。現行規定,比方通過路口,可隨意變換到任一車道,不必打燈(因為路口無分道線),如圖這種道路更不用講,線都沒了,打燈是多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