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網上的大大們這樣的判決會是如何(如果能搭配法規在好不過)
一個單向的雙車道,甲從路邊要切進外側道,乙從內側道沒打方向燈切入外側到。這樣肇責還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因為嚴格說起來兩台都是轉彎車吧啊。但是乙沒有打方向燈。甲後面的車距離大概有5-6台車之遠。所以甲所切入的車道並沒有直行車,這樣是否就沒有所謂未禮讓直行車的說法?
希望各位大大能給小妹解惑~
感謝!
Quattro1027 wrote:
想詢問網上的大大們這...(恕刪)
正常路邊起步路權是低於車道行駛中的車
路邊起步是屬於非行駛中車輛匯入車道不叫轉彎
變換車道也不叫轉彎
實際也是要以記錄器跟筆錄輔助
45-10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45
路邊切入車道車應禮讓車道車,所以路權屬車道車;另102條,三、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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