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lo2013 wrote:我們道路的畫線人員不...(恕刪) 這一樣是斑馬線之前就有討論了左側就有當心行人標誌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223563#79579915
carlo2013wrote:我們道路的畫線人員不知道是不是累了 這樣是要用路人飛過去嗎 看起來應該是斑馬線畫成槽化線 不過這裡又沒人在走路的 實在是不知道畫這個幹嘛 連斑馬紋行人穿越道都不知道是沒有駕照嗎?
carlo2013 wrote:我們道路的畫線人員不...(恕刪) 印象中斜紋的是正宗的斑馬線(行人優先), 橫紋的那種是枕木線第 185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GetFile.ashx?FileId=0000286286(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枕木紋行人穿越道線,設於交岔路口;其線型為枕木紋白色實線,線段長度以二公尺至八公尺為度,寬度為四十公分,間隔為四十至八十公分,儘可能於最短距離處銜接人行道,且同一組標線之間隔長度需一致,以利行人穿越。視障者有通行需求且穿越距離較長或斜交之路口,於行人穿越線上得劃設視障引導標線,導引視障者通過路口;其線型為三條平行白色實線,寬度為五公分,間隔為五公分,厚度為零點四至零點六公分。視障引導標線應銜接人行道,並對準人行道之定位磚(導盲磚)位置。第 186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GetFile.ashx?FileId=0000046321(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斑馬紋行人穿越道線,設於道路中段行人穿越眾多之地點。但距最近行人穿越設施不得少於二○○公尺。本標線之線型為兩條平行實線,內插斜紋線,均為白色,平行實線之間距以三公尺至八公尺為度,線寬一○公分,斜紋線之寬度與間隔均為四○公分,依行車方向自左上方向右下方傾斜四五度。設有本標線之地點,應配合設置行人穿越道號誌,指示車輛駕駛人提高警覺。距斑馬線三○公尺至一○○公尺之路側,須設置「當心行人」標誌,並得於路面上標寫「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