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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229公里被法院撤銷的司法探討

這案例隔壁樓統計到第五頁
罵台灣鬼島司法的有:
04, 05, 14, 16, 24, 32, 35, 42, 45

質疑法官能力/恐龍等批評的有:
07, 08, 10, 12, 15, 19, 20, 22, 27, 29, 38, 40, 41, 44, 46, 47


台灣真的鬼島,世界獨一無二?
來看現代民主發源地英國
<使用測速相機從事交通執法的設置指南>

摘要如下:
1. 測速相機外殼必須塗黃色油漆,比如英國標準363號黃色;或在相機前後有反光片,符合英國標準BS12899-1,或BS8408號反光鏡。
2. 測速相機必須在100公尺外能清楚辨認。
3. 測速相機前方應設置警告牌。
4. 定期檢查相機是否能辨認及被遮擋。

Use of speed and red-light cameras for traffic enforcement: guidance on deployment, visibility and signing.
UK Department For Transport

所以不是台灣鬼島,英國對測速相機必須預告這點,更機車更龜毛。

違法就該被罰,為啥還要預告你才能罰?
次要理由是降低急煞危險,遠遠看到減速,好過突然看到相機急煞車禍。

真正理由是對個資的程序正當性。

民眾可能沒想到,車籍、駕駛人、行駛地點,這些都是個人隱私,都是受保護的個人資訊。測速照相是無差別的大範圍蒐集個人資料,國家要這樣做必須預先告知,否則形同偷窺竊聽。告示牌主要目的在宣示:後面會有國家的照相機收集你的個人資料,先預告你了!

告示牌如果被遮擋,造成民眾無法看見,則國家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就不能蒐集超速駕駛車籍等個人資料。如果告示牌很明顯可見,本身車速太快看不清楚,那才是駕駛人"拎刀欸歹季"。

違規犯罪當然該罰,但現代國家對於政府權力的防範,高過對於單一犯罪者的防範。畢竟政府的公權力如果被野心家用來對付民眾,問題遠遠大於一般違規犯罪造成的傷害。
2024-04-21 0:02 發佈
知法是權力,守法是義務。
我可不希望在路上時,身邊一堆不守法的三寶違規人。
守法很難嗎?老是想出一堆方法鑽法律漏洞到底對交通有什麼幫助?
路上有速限,不想遵守速限,卻要有照相機才願意遵守速限,駕照都白考了。
紅綠燈不想遵守,看見警察才遵守,違規駕駛人真自私。
如果每個人都在鑽漏洞不守法,那麼,就會有更多規定來防止,更多測速照相機來偵測,更多科技執法來設置。
如果每個人都不想守法,交通地獄只會綿綿無絕期。
sunland

台灣現在這部份很錯亂,談政治的時候要人權要隱私要程序正義、反政府威權反白色恐怖,講到交通違規的時候突然都沒關係了

2024-04-21 9:56
Panchrotal
Panchrotal 樓主

BlueSky5230 jxv認為都是違規人在找卸責理由,我說明合法程序是先決條件,重要性大於懲罰違規人。這就是討論重點。

2024-04-21 9:58
被擋住的測速照相機或看板,跟躲起來測速的條子且沒照相標誌牌有何不同

這法官英明
硬想要解釋
可以找到300個理由
但違規就是沒有藉口
條例就擺在那邊了
就偏偏只有法官搞不懂
這樣說明夠清楚了吧
Panchrotal
Panchrotal 樓主

違規當然沒藉口。但違法取得的證據不得採信,沒有測速照片,請問如何證明違規?

2024-04-21 8:20
哈哈哈 硬找理由說沒事 果然很呆丸
jxv wrote:
知法是權力,守法是義務。

講的非常好
警察身為執法人員
更應該要守法作為人民的表率
依法取得證據是義務
警察自己沒有守法就不能告發別人
Panchrotal wrote:
這案例隔壁樓統計到第...(恕刪)


法匠的表現,台灣的司法,就是這樣!
Panchrotal
Panchrotal 樓主

還找了英國案例給你看,你還罵台灣司法?

2024-04-21 9:55
??
該案測速相機為固定式,【前5個月照片,主張警示牌…】,老早就有建檔的相機,以台灣一般用車習慣,會開到時速229的,會不裝測速相機警告裝置?那個開車的會不知道那邊有相機?收單了才在扯警告牌被樹擋住,真好意思內。好,法官說那張罰單要撤,那請問超速229 km/hr這件事他怎麼看?該不該罰?
感覺法官是被自己的心證邏輯累死的,不是工作太多。
就 警察採證的程序違法

所以不起訴

不起訴不代表 沒違規,沒違法

法官只是審是否符合程序法規的人


鄉民 都不會去怪
立法的人,立的什麼鬼法律
Bookwarm

可以看看這篇關於違法取證: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remedy-procedure/268

2024-04-22 16:03
討論的重點應該分成兩部分:
1-先進國家對惡性違規的處置方式,哪些方式臺灣應該照抄後改善問題
2-根據智商的高低,分配法官和法匠的人數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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