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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擦撞路沿,再撞機車行才停止,自稱恍神


屏東 瑞光路
2024.04.07
2024-04-08 0:0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機車行
他運氣不錯沿路擦撞路旁當時沒機車,撞機車行前穿越那條路時也沒直行車開來撞他,但恍神只會保護你一次,再有下次時就輪到死神了。
別以為化成灰我就不知道你是四神獸之一livina
油門當煞車
好啦好啦....算你恍神啦
罰單跟損害賠償加起來
也夠你以後不敢恍神啦
因為保險公司只認可恍神這2個字,
所以出車禍講這通關密語就對了。

不然要說吸毒喝酒或是故意嗎?
保險公司聽到會很高興。
保險也要保的齊全才有辦法,否則還是自己脫褲子來賠了!
羅素威斯布魯克

要保到甲式全險才有陪自撞車損,這種車有保車碰車車體險就很偷笑了

2024-04-08 8:40
不宜駕駛!
帥氣~ 大家學習好榜樣
真奇怪,現在車禍的理由不是恍神就是撿手機,講這種難道可以減少肇責?
偶爾出聲

事實就是可以啊,貼上過失標籤就沒事了,不然要說是故意的? 台灣是以過程論而不是結果論的地方

2024-04-08 12:13
壓力鍋

真有這種事?車禍絕大部份當然不是故意的,不是違規就是操作失誤,當然就是過失。自稱恍神真的可以減責?而且強制險、第三責任險都是賠對方的,管你是什麼理由肇事都要賠對方。

2024-04-09 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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