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是想問可以左轉卻沒左轉到底有沒有罰責?
該路口是高雄市三多一路東行與左轉國道一號交流道之路口(國道一號下方涵洞平面道路)

該路段號誌
1. 先出現綠實燈號誌(此時對向綠燈)
2. 最後變為綠實燈+左轉箭頭號誌(此時對向紅燈)
但時常在1的狀態且對向又完全沒車下,一堆車輛不敢左轉
偏偏這個涵洞長度僅能容納幾輛車,且出現狀態2有左轉專用號誌時僅有大約十幾秒的時間
這些車才慢慢起步,所以實際能左轉的車輛數目大概都僅剩個位數
結果就是三多路跟武營路口塞爆
輕按喇叭提醒也無動於衷
請問這樣能檢舉"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嗎~
BTW
台灣的號誌是不是過於複雜,加上每個地區的號誌顯示方式又不一樣,導致駕駛人無法正確認知?
有的是只標箭頭,有的是標箭頭又標綠實燈
所以到底是要看箭頭還是看綠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