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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停在路中間了,這種的也沒辦法檢舉.




都停在路中間了,這種的也沒辦法檢舉.

這每天經過這條路真的很煩
停旁邊點我才懶得管
至少給人家條路走
整台機車都停在中線了

為了閃這個每個人都要跨越雙黃線
試著檢舉看看
還不能檢舉
還是我檢舉錯條例

違停不能檢舉(X)
閃違停跨越雙黃線可以檢舉(O)
2024-03-12 11:1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辦法
大違停時代來臨
要亂大家一起亂
ccs911

N!nja_Alan 毫無意外

2024-09-09 20:34
N!nja_Alan

不需要意外[怎樣][打我啊]

2024-09-09 21:23
不能檢舉才有選票

而且票票入櫃
lanemaysell

沒辦法 他低能阿! 看頭像就明白

2024-03-12 17:01
84865426

地方自治有權力可以舉發阿

2024-03-12 17:56
台灣是違法犯紀的天堂,

守規矩的,通通抓去關。
上週才檢舉一輛汽車 車道上停車(離水溝蓋有1.5米遠車道上)
然後 倒車完未打方向燈右轉上人行道要進車庫
警說無違規事實

你說呢?

台灣警真的是有夠棒兒
shinyo

這篇po文完美展現開放魔人檢舉的亂象>_

2024-03-12 15:20
拾荒日子

標準停車應該是先到警局申請道路管制.前後都必須有人指揮交通.才可以在路上倒車入庫

2024-03-13 0:33
車道上臨時停車與車道停車,
在去年430民眾檢舉項目被限縮取消,
屬於民眾無法檢舉項目,
只能請警察到場處理
這要感謝偉大的立委修法
曉得

違停只限於開放民眾可以檢舉項目[回報你]

2024-03-12 16:36
外星來的人

車道上行人開車門與機車爭道上車舉發失敗[台灣No.1]

2024-03-13 9:17
如果經過不小心把他推倒算誰的
toxin0702

人家汽車把你家門堵住,你也不能破壞,而且只要有人可以繞過去出入就不算妨礙自由....等

2024-03-12 11:32
拾荒日子

當然算推倒的人的.....

2024-03-13 0:34
註記一下
2024-3-12
依然崩潰哭喊中
以後去停交通局正門口 請"亡國柴"來問看看是否有違停
bc5017

新北市交通局,你中文看不懂喔? 還是當新北市長死了? [沒有不敬的意思][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4-03-12 16:06
YTKessel

fruits0800 別傻了,你看過哪個主管職位需要上下班打卡的

2024-03-13 9:06
無敵鐵叮噹 wrote:
還不能檢舉
還是我檢舉錯條例

檢舉錯條例
併排停車的定義是中間有其它車停, 才叫併排
他這只能算是停車未靠路邊
不然就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
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記3點)2萬4000元。

傳統市場這種的很多
基本上我遇到這種亂停的機車, 我會直接免費幫它"移車"
你這一看就知道車主是右邊那個買烤鴨的
直接上去嗆聲理論啊, 怕甚?
你看你偷偷用行車記錄器檢舉結果做白工
kfc1780

補充一下,是6000~24000。

2024-03-12 17:45
Accelerator_JP

43條要有行車到停的片段才會過

2024-03-1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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