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5日宣布,將交通罰責微調作法,紅線臨停不再開放民眾檢舉,臨停交叉路口、公車站、併排及消防栓5公尺處等狀況,只要不妨礙交通就「勸導不舉發」。
問了我家這邊2間警局,得到的回覆會依交通部規定辦理,但這個調整有個但書,舉凡交叉路口、公車站、併排及消防栓5公尺處這四種狀況的紅線臨停只要違停超過3分鐘,因為3分鐘已經不算臨停,他們還是會受理民眾檢舉,直接開單舉發。
結論是遇到有這四種狀況,該違規車輛有超過3分鐘,還是大力給它檢舉下去吧,罰單金額也會從原本的600元變成1200元。
不過,檢舉違規停車(3分鐘以上)只要拍攝多張照片;或者,2段式錄影,證明該車違規停車3分鐘以上即可(2段影片顯示開始與結束,不用一鏡到底)。
詳細請參考以下連結: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112年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說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