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十年前開始,就已經不適合坐救護車了,路上的車子實在太多了,要如何避讓?還有交通部這個豬隊友.....臨時停車,須符合以下條件,不然都算違規!1.人不可離開2.車不能熄火3.開啟警示燈4.限停三分鐘5.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