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有影片)桃園市觀音區近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17歲少年騎車載著17歲少女行經嘉富路時,與一輛闖紅燈的小客車發生碰撞,由於機車速度相當快,少年當場彈飛高空重摔死亡,釀1死1傷悲劇;小客車駕駛經酒測值為0.11毫克,詳細肇責有待釐清。未成年無照VS酒駕闖紅燈矛盾大對決又來了01:你二輪仔你給我他媽乖乖綠燈停看聽啦,不防禦駕駛自找的。01:你無照不要上路就不會被撞死。01:你無照不要上路就不會遇到闖紅燈。01:你無照不要上路就不會遇到酒駕。01:無照全責啦。
在這個案件中,駕照變成不是最重要因素。闖紅燈、對方傷亡,就決定了結局,不必再爭了。簡單比一下金額就明白,無照騎車一萬二(最多),死一個人多少錢?用膝蓋算就知道誰慘了。若這回是機車闖紅燈且無照,那才有得吵。
這點,是台灣現存的( 法條盲點)?沒有駕駛執照:是個人不具備操作任何車輛的資格。也就是根本不符合在任何道路上行駛的資格與權利!車禍意外產生,( 無駕駛執照方)它當然應負有其責。因為:(無照者),並無接受基本的駕駛訓練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更別說( 經過考核與通過 )合法規的( 兩造駕駛者 )發生車禍事故,都有其:「 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任 」!那麼不符合交通法規而操作各型車輛駕駛於道路上所導致的交通意外,其責呢?立院諸公,該與行政單位協商,是否該把相關法條,修一修了?至於本板事故:闖黃燈,希望諸勸君少賭或根本別賭。賭不過,代價有多大,最好先想清楚!闖紅燈!那就祝好運了!( 只闖一個紅燈,就過癮嗎? )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