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八堵分駐所遭小貨車故...(恕刪)
shu: 或只是被開罰單的路怒族? [拇指向下] 若你撞入你家1樓,你會這樣輕浮?
如果沒死,有精神病又吸毒,恐龍法官: 犯人當下無主觀犯意因吸毒而無法控制自我,又有精神疾病,故判過失致死1年緩刑[真心不騙]
真5
+1 根本是故意殺人
很多人其實沒在設定行車紀錄器的時間的,有錄就好~心安!!!!或是斷電後就忘了!!!!
[拇指向上]
+1 算lone wolf 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