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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生騎單車過斑馬線,被機車撞飛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
警方提醒,腳踏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應下車用牽行,而機車行經路口則應減速慢行
2024.02.20
2024-02-25 21:25 發佈
無號誌路口?
影片我是沒看到號誌
sunland

從光暈閃爍來看應該是閃黃燈

2024-02-25 22:08
諸葛小花

閃燈路口啊 那我懂了

2024-02-26 8:49
我大重機未禮讓,結案

以下開放我大重機護航
1.嗆爆腳踏車
2.張貼四輪大爺車禍
3.指責其他用路人也是如此
4.嗆網友眼紅買得起進口車買不起重機
5.搬法規出來自己重新定義

_Emil_

套路都被你破了後面還玩什麼?

2024-02-26 10:13
bulahe

讚喔,的確是這邊會出現的護航說詞~~

2024-02-27 8:24
小孩子不知交通規則常識,學校也少提及,還是要靠家長叮嚀與教導,但不少家長像放牛吃草,很多事都沒教,只讓孩子有吃喝能上學就好。
ForLucky

沒錯朋友孩子大學畢業三~五年了前幾個月才知道還不會騎機車

2024-02-26 8:22
陳阿瓜~

很多大人也不懂交通規則常識 如本案的機車騎士

2024-02-26 15:01
腳踏車也是路上亂源,
各種逆向、衝紅燈、騎人行道、騎行穿線,
不分年齡、不分性別,
與車爭道、與人爭道,
凶悍的哩。
byname

同意你的說法,騎腳踏車的人根本不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就闖,想轉彎就轉彎。

2024-02-26 9:29
ahph_gmail

10台腳踏車9台愛闖紅燈

2024-02-26 9:35
斑馬線上面撞到人,賠大了
這就是一個很重要的交通觀念
汽機車行經路口本來就應該要慢下來注意確認(應注意)
而不是肆無忌憚的在馬路上橫行無阻
單車當然有錯,但不表示你可以撞他
同類比
今天馬路上一大堆白癡智障流氓
他白癡他智障他流氓,但你只能躲過他們
ahph_gmail

腳踏車騎士在斑馬線上騎 視為慢車違規而不算行人

2024-02-26 9:36
ilikegoodgod

應該改成罹災者違規在行人穿越道行駛車輛,又不遵守交通號誌,在無路權情況下被優先路權的直行車撞上!

2024-02-26 12:00
jxv wrote: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警...(恕刪)


很明顯就是重機經閃黃燈斑馬線路口未減速慢行
來不及煞車導致事故
要負大部分肇責
Zood Reenk wrote:
Zood Reenk 2024-02-25 23:41 4樓
小孩子不知交通規則常識,學校也少提及,還是要靠家長叮嚀與教導,但不少家長像放牛吃草,很多事都沒教,只讓孩子有吃喝能上學就好。


我常在路上看到家長載著小孩各種花式違規,這樣如何讓小孩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
MBUSA

許多違規家長從孩子小時候開始身教言教。。。

2024-02-26 8:06
陳阿瓜~

大人教小孩偷吃步的

2024-02-26 15:02
那個幹譙"停車再開"科技執法的87, 這就是為何要科技執法, 習慣都不養成了, 出事機率高, 出事又有肇責

過十字路口要減速, 這個行車紀錄器正好顯示機車根本進路口前沒有剎車(剎車燈是後來快撞上了才剎車)

很多設計是有道理的, 如果你過十字路口有如此準備(手在剎車上而不是在催油門), 有狀況你就可以立即反應
就可能來的及或至少你可以舉證你應注意已注意但對方闖入你已無法再防止, 只要對方受傷而已, 就極大機率對方全責





jxv wrote:
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警...(恕刪)
這種道路設計簡直就是安置了不定時炸彈。

路的兩端都有紅綠燈,距離機車停等區與停止線約 二十公尺左右的距離偏偏在道路中間弄個缺口再劃個斑馬線,這是哪種思維邏輯會設置的交通設施? 和不把斑馬線設置到近停止線,讓行人確實知道紅燈停,綠燈行?

現在這樣的斑馬線位置,若有白目的行人、腳踏車時不時的突然通過,要發生事故再來一昧的無限上綱行人至上主義???

每次都要譴責 N 輪的交通工具的話,何不立法所有的車輛乾脆都設時速上限 10km/hr 即可?
Felix63

現在一堆限速30,再過幾年出幾次車禍,時速上限10有機會達到。 到時候騎腳踏車都比騎車開車快~

2024-02-26 10:34
ilikegoodgod

明明就是行人嚴重違規導致!這種國中生違規行為,難道在一般的路口就不會發生嗎?

2024-02-26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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