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轄區平鎮警分局表示,經檢視相關影片,該名女學生未依號誌指示逕行穿越道路,導致橫向機車反應不及發生碰撞;然該影片未有時間顯示,致無法查證案發時間;另查詢去年及今年均未發現與該交通事故類似之案件。警方表示,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款,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也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相關法令,以避免發生事故,造成傷亡。熱騰騰的來了覺得行人無敵的請公審二輪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