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相關諮詢

1.無燈號十字巷口 , 我方(機車) 道路標示"慢" , 對方(汽車)道路標示"停"且有白色停止線。
2.對方擦撞我方機車右後方排氣管位置 , 我方機車滑出駕駛摔落有擦挫傷。
3.事故發生後 , 對方僅以手機撥打我方電話留做聯繫方式後 , 隨即以送幼兒園小孩上課理由 (說送完就回來) , 在未經我方同意下自行離開 , 留下我方在現場自行報警處理。
4.警方到場後 , 請我方撥打電話給對方 , 並於電話中告知對方已觸犯肇逃 , 請對方馬上返回 , 對方約 15分鐘後才返回現場。
(初判表上 , 對方未禮讓為主因 , 我方未注意)

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們
1.我方已提告對方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 , 在對方有回來的情況下 , 提告肇逃是否會成立?
2.第一次面對這種事 , 不知和解金額該如何提? 可將對方肇逃與過失傷害可能面對的刑期 , 換算成金額提出嗎?
3.如我方不和解 , 對方仍有機會獲得緩刑或易科罰金嗎?

謝謝
2024-01-25 18: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諮詢
ilovewubai wrote:
1.無燈號十字巷口 ...(恕刪)


1.我方已提告對方肇事逃逸與過失傷害 , 在對方有回來的情況下 , 提告肇逃是否會成立?

他有你的電話,也有撥打紀錄
肇逃怎麼會成立?
而且要告也是檢方的事,那是公訴罪,有這個事實就會告,不勞你費心

2.第一次面對這種事 , 不知和解金額該如何提? 可將對方肇逃與過失傷害可能面對的刑期 , 換算成金額提出嗎?
你有驗傷嗎?有驗可以告,小傷頂多就30天,易科罰金也就3萬吧

3.如我方不和解 , 對方仍有機會獲得緩刑或易科罰金嗎?
同上

你如果不是無責,對方也是可以告你。
所以理性求償,拿到錢才是最重要的。
deepriver36 wrote:
1.我方已提告對方肇...(恕刪)


1.事故當下交警一直反覆質問我方是否有同意對方離開 , 並且說如無則屬肇逃。
2.我也查過肇逃屬公訴罪 , 但交警一直詢問我方是否要提告 (這部分我也很不解) , 再加上對方回來後表達要告就告 , 所以後來交通隊又轉請派出所員警前來處理 (派出所做筆錄時員警又再詢問我方是否要提出肇逃告訴....)。
3.當然是有驗傷才會提出過失傷害 , 過失傷害處一年以下得易科 , 致傷而肇逃處五年以下六個月以上 (本刑6個月以上無法易科 , 但符合一些情況下(如情節輕微 , 與被害者和解等) 可以緩刑 緩起訴 或減輕刑責至六個月以下即可易科 (我查到的是這樣 , 有錯請指正))。
4.我方屬"未注意" , 所以肇責比例還是有的 , 但對方開車無受傷 , 所以我方應該頂多也就是民事財損。

目前我的問題就是無法確認肇逃是否確實成立 (警政署案件進度查詢一直顯示積極偵查中 , 都三個月了 , 不知道還有啥要查) , 還有就是如果確定肇逃起訴 , 對方是否有在不和解情況下取得緩刑 , 或減刑進而得以易科的可能 , 因對方事後的態度很影響我方和解的意願。

謝謝!
deepriver36

既然你已經有這個決心,那就去警局提告傷害吧~直接讓檢察官去辦。至於肇逃,有點難,但是也不影響你提告傷害。

2024-01-26 6:26
對方即便肇逃法官也不會判多賠你一點,
肇逃就算被判刑拿錢換免關也不是給你,
不用花心思拿這一點企圖提高索賠額度。
ilovewubai wrote:
一直反覆質問我方是否有同意對方離開 , 並且說如無則屬肇逃

1.事故當下交警一直反覆質問我方是否有同意對方離開 , 並且說如無則屬肇逃。
要不要告,是你的權利,警察只是義務提醒

2.我也查過肇逃屬公訴罪 , 但交警一直詢問我方是否要提告 (這部分我也很不解) , 再加上對方回來後表達要告就告 , 所以後來交通隊又轉請派出所員警前來處理 (派出所做筆錄時員警又再詢問我方是否要提出肇逃告訴....)。
再次問你,是跟你再次確認,若要告就當下幫你做筆錄,免得你回去後不甘心,又回來提出告訴,警察又得挪出時間幫你做...,浪費他的時間 (警察不是閒閒等你反覆無常)



目前我的問題就是無法確認肇逃是否確實成立 (警政署案件進度查詢一直顯示積極偵查中 , 都三個月了 , 不知道還有啥要查) , 還有就是如果確定肇逃起訴 , 對方是否有在不和解情況下取得緩刑 , 或減刑進而得以易科的可能 , 因對方事後的態度很影響我方和解的意願。
緩刑? 台灣少有馬上關進牢的。如果你很有時間,就跟他打官司,事就這麼簡單!
ilovewubai wrote:
目前我的問題就是無法確認肇逃是否確實成立 (警政署案件進度查詢一直顯示積極偵查中 , 都三個月了 , 不知道還有啥要查) , 還有就是如果確定肇逃起訴 , 對方是否有在不和解情況下取得緩刑 , 或減刑進而得以易科的可能 , 因對方事後的態度很影響我方和解的意願。


你已經提告肇逃了,且筆錄明確,除非你要翻供,不然就沒有你的事了
原則上不管你這邊怎麼處理應當都不會影響肇事逃逸這一件"刑案"

而且肇事逃逸一旦確認一定六個月以上
按法規不得緩刑,對方鐵定恨死你了,和解慢慢想吧
非告訴乃論,你連撤案的可能都沒有.......對方還要跟你好好說?
故肇事逃逸同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4項及刑法肇事逃逸罪,經檢察署裁定「不起訴」或法院判決「無罪」時,仍需受交通違規處分,罰鍰新臺幣6,000~9,000元,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看起來挺嚴重的,這要和解,對方也不一定願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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