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標題所言
說真的台灣99.99停字根本不會停
網路看到被開單頂多零星案例
1個月看到一張就很多了
堪比現在55的臨停民眾檢舉後的舉發機率
網路就看到一張停牌沒停 然後被警察舉發的
這真的可以簽樂透了


‼️閃紅 停字 停牌‼️2023.11.16
🚨這條99.99%台灣駕駛都會犯
🚨行經閃紅、停字、停牌,依法一定要停
🚨而且要停在停止線後方
沒錯,我檢舉魔人自己也是天天違規,
犯下全天下駕駛都會犯的錯。
這條可檢舉嗎? ⚠️ 不能
45-1-18: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
機車1200 汽車1500 (根據第7-1條,45-1-18非檢舉範圍,所以不能檢舉)
🚨罰比600 900 還重,但不能檢舉,可笑吧,柯柯
包含警察車,地面停字也是沒在停的。
所以我才說這條99.99%台灣駕駛都違規,
警察有抓也是離峰,流量少的路口,一天抓20件,
做做表面業績,全台都有零星案例。
警察根本沒種在
✅上班時段
✅車流量大
✅在閃紅 停字 停牌路口
⚠️抓這種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