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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自詡為正義人士在車上張貼標語

小弟於準備跨年前幾天晚上在大安路路邊黃線(20:00非禁止黃線停車時段)停車
停車位置如箭頭所示

遇到自詡為正義人士在車上張貼標語

遇到自詡為正義人士在車上張貼標語

遭不知名人士張貼“我愛違停紅色貼紙
該貼紙背後有惡意殘膠無法清除(詢問汽車美容要以特殊藥劑清潔)

遇到自詡為正義人士在車上張貼標語

其實滿無奈的的
在合法的前提之下被自詡正義人士惡搞
整個心情

想請教各位有經驗大大們
這樣報案警方會不會受理
之後對這種人是否有警告效果

(後續)
感謝各位大大們的建議及支持
小弟也成功解鎖第一次報案及做筆錄經驗
目前已到派出所立案
調監視錄影也看到明確人士及動作
後續就等待警方調查結果

因為第一次接觸很多程序也是懵懵懂懂
目前有幾點感想
1.提告前最好先做功課瞭接相關法規
當下描述事件經過
警方也只是默默問你想告對方什麼並不會給建議
還好之前有徵詢法律顧問
建議以社維法內條文提告比較適宜
2.台北市警政監視系統真的完善
只要有確定的時間地點
警方可以馬上調出附近的監視影像提供指認
而且畫質超清晰
3.民事及刑事訴訟是需分開提告
目前先是以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追查當事人
再依照過失處罰
但如要求償本人損失
就還要另外提起民事訴訟來求償
2024-01-02 13:31 發佈
本來想說點什麼
看完街景圖後
想想還是算了
bwolf180 wrote:
小弟於準備跨年前幾天...(恕刪)


報案會受理啊
去報吧
bwolf180
bwolf180 樓主

感謝支持,已到派出所立案

2024-01-02 16:39
支持提告
bwolf180
bwolf180 樓主

感謝支持,已到派出所立案

2024-01-02 16:39
你要報案好歹保留證據,貼紙你都自己撕掉了
bwolf180
bwolf180 樓主

貼紙有留下來先用塑膠袋裝起來

2024-01-02 14:17
可惜樓主不是有力人士,
不然應該可以找到誰毀損。
bwolf180
bwolf180 樓主

已到派出所立案,等待後續結果

2024-01-02 16:40
bwolf180 wrote:
小弟於準備跨年前幾天...(恕刪)

以前有類似的新聞,
最後車主毀損罪提告,
對方賠償美容求和解

for樓主:
你有問員警用社維法的哪一條嗎?
因為這是針對個人,我找不到社維法能用的?
未達無法使用不代表沒有毀損罪,
只是刑度的輕重,
刑法第354條規定:「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此為刑法上之毀損器物罪,或稱為一般毀損罪
如果是用社維法,
之前就不會有這種新聞,
某些員警的法律知識還不如自己網路GOOGLE,
你親身遇過就會感同身受.....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5D3
5D3

g0921079532 有障礙的是你,社維法是處罰個人完結束,是如何用"民事"侵權方式提告,;精神受到損害不算身體部分?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反正我已拿到我所需的,不是你還在教亂用社維法,真好笑

2024-01-04 8:09
5D3
5D3

g0921079532 補充說明,警察用社維法將人送辦,然後再跟你說,我把這人用社維法送辦,順便"違法"把這人的個資給你讓你告他,你覺得可能嗎,沒有毀損罪是要如何拿對方個資,用社維法提告??笑掉大牙

2024-01-04 12:29
再去停一次
把人張出來
bwolf180
bwolf180 樓主

沒那麼倒楣又遇到啦[笑到噴淚]

2024-01-02 16:43
告強制罪和毀損罪
喵的咧… (=´ᆺ`=)
bwolf180
bwolf180 樓主

警方有建議因為沒有到達無法使用程度所以不適用毀損罪

2024-01-02 18:19
一MFT一

強制罪構成要件,沒一個符合吧...

2024-01-02 19:03
找到又不能怎樣。
bwolf180
bwolf180 樓主

社維法第 90 條,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2024-01-02 18:17
MBUSA

有罰是教育該行為人,要就打電話報警,而不是貼這種東西。

2024-01-02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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