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11月中有個上國道閘道沒打方向燈,被開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的罰單。是的,我也收到相同的罰單了,這位檢舉者應該是看到相同案件,覺得又可以大展身手一番。雖然我有申請簡訊通知已從11/26得知被檢舉,但我左思右想不知哪裡出錯被檢舉,因為我變換車道有打方向燈,也沒惡意逼車啊,今日在查發現,啊,原來是上閘道在地上有畫轉彎箭頭時,未依規定打方向燈。我真的傻眼,沿著雙白實線,跟著車流,這樣也被檢舉,檢舉魔人,你真好樣的。想請教,這申訴能過嗎,要怎麼寫申訴單。
一般情況不會有人檢舉這個,通常都是惹到別人才會被人跟拍檢舉,搞不好你差點害人家出車禍,檢舉沒有錢,如果沒有那麼重的怨念誰願意花時間在弄這些事,我也跟拍過好幾次但每次回家又懶了,台灣交通這麼差,縱容別人亂開車的我也是幫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