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每天開車上班,都要走高速公路,楊梅湖口路段也都是開放路肩的,某日突然收到民眾檢舉的罰單,說我違規行駛路肩開罰4000,猜想可能因為檢舉民眾不熟該路段而誤檢舉,就上網申訴,還上高工局把開放的時間、路段附上一個月後,竟然收到回函說該日因有「特種勤務」故暫停開放兩小時,這會不會太扯,這是挖洞給民眾跳嗎,回函說如不服要自行去地方法院提行政訴訟,這不是擾民嗎請問還有啥管道可申訴,小老百姓跟政府鬥有勝算?只能自認倒楣繳罰單嗎?這種浮濫的檢舉制度讓人無言
davidbull wrote:平常每天開車上班,都...(恕刪) 記住開放時段是不準確的,開路肩前一定要注意起頭處是否有亮綠色箭頭燈或是翻牌顯示有開放路肩,沒有的話別跟他賭,況且你這路段經常會有故障車停在路肩,或是工程車路肩執行任務等等影響行車安全的,這時肯定是亮紅xx不開放行駛的。不過這次你竟然賭了,就只能上法院讓法官判了。
davidbull wrote:請問還有啥管道可申訴,小老百姓跟政府鬥有勝算?只能自認倒楣繳罰單嗎?這種浮濫的檢舉制度讓人無言 路肩本身並不能行駛,有開放才能行駛,回函"因有「特種勤務」故暫停開放兩小時",那就表示該時段沒開放,申訴基本不可能會過這種常態性開放的,如果沒開放,通常都會有訊息公告,只是駕駛人不會去注意至於罰單,就看你要不要去打行政訴訟,就算判免罰,花的時間成本,也大於4千,要是輸了,除了罰單,還有時間成本,輸更大,結論就是,就看你要不要爭一口氣,但打行政官司無論輸贏都是輸,只是輸多跟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