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因 禮讓行人的法律改到有點搞不懂
我開車和騎機車都有。想問一下禮讓行人目前的規定是
1.人行道有行人就要禮讓 ~還是~
2.路邊疑似有要過馬路的就要禮讓
~
因為 人行道要禮讓大家都知道,警察也會抓
但是路邊的路人這要禮讓嗎?
平時經過的道路很多都是兩線道的小路,兩旁經常站著人聊天或是直接穿越馬路去買東西
遇到這種的,有需要禮讓嗎?
畢竟路小條,每次都會遇到有人站在路旁面向馬路。
有時發呆,有時經過後,看後照鏡,那個行人真的要過馬路
可惜已經被交通部照本宣科法條成現在這樣,讓警察各種過度解讀開單,開車騎車的沒無所適從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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