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請問禮讓行人的規定是?

不好意思,因 禮讓行人的法律改到有點搞不懂

我開車和騎機車都有。想問一下禮讓行人目前的規定是

1.人行道有行人就要禮讓 ~還是~
2.路邊疑似有要過馬路的就要禮讓

~
因為 人行道要禮讓大家都知道,警察也會抓

但是路邊的路人這要禮讓嗎?

平時經過的道路很多都是兩線道的小路,兩旁經常站著人聊天或是直接穿越馬路去買東西

遇到這種的,有需要禮讓嗎?
畢竟路小條,每次都會遇到有人站在路旁面向馬路。

有時發呆,有時經過後,看後照鏡,那個行人真的要過馬路
2023-12-19 18: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行人 規定
歐斯里斯 wrote:
平時經過的道路很多都是兩線道的小路,兩旁經常站著人聊天或是直接穿越馬路去買東西

遇到這種的,有需要禮讓嗎?


這種只要他跨出來我就讓
原因很簡單
因為我不讓就是撞到他
但他們確實會有點干擾我開車騎車
因為看到他們會刻意放慢
很怕他突然跨出來
不是看他是否在路邊,我會看他是否有意圖要過馬路。
汽車長期不禮讓行人,所以很多人仍然不敢過馬路,即使是車子停下來。
有幾次我看到路邊有意圖要過的,就停下來,他們好像也不太敢過,我就降下車窗,揮手示意,就敢過了。

至於路中間沒有斑馬線的,如果已經是走到馬路上,我會停下來等,在路旁的就不理他。
whitesky1991

有一次我也是揮手行人才過,但一台機車從旁邊衝很快,行人差點被撞到。不知道我是不是害了他了

2023-12-19 20:00
jxv
jxv

我有幾次是後面跟著等,很感動

2023-12-19 20:13
個人理想是斑馬線有行人且正在過才要禮讓,沒有斑馬線或尚未進入斑馬線或行人號誌紅燈或站在斑馬線上做其他事的都無須讓

可惜已經被交通部照本宣科法條成現在這樣,讓警察各種過度解讀開單,開車騎車的沒無所適從才奇怪
toocck

弄的好像有KPI的,媒體還六都數據告訴你排名,然後長官壓力就來,底下的就想法子多抓一些

2023-12-20 7:08
套句之前嘴違規議題時大家愛講的
(我負責違規,你負責閃)
偶爾都會得自己比較像在閃行人,而不是禮讓
其實還是覺得該回歸號誌
行人號誌紅燈時就是不該出現
當然走到一半來不及走完可以體諒
老人看起來就快不起來的也不會刁難
總之還是希望台灣守法觀念能提升
行人和駕駛都一樣
不要嘴開車騎車違規很用力
行人違規就雙標扯什麼
(汽車撞得死人,人撞得死駕駛嗎?)
違規就是違規
反正離行人三公尺前就停車
今天才碰到一個白目女站在斑馬線上忙著看手機打電話人不走

女(紅圈) 機車(綠圈)



從前面繞怕她突然走起,變成我不禮讓行人

想從她身後繞過去,更怕她退半步撞到她。

原地等她快十秒....按喇叭提醒她,才結束了敵不動我不動的狀態
切莫讓行車紀錄器成為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的工具
peppy

下次拿著K歌神器或是大聲公喊"你到底要不要過去,不過去就退回人行道上"不然我騎過去會被罰6千元捏

2023-12-20 16:59
看法律條文怎麼規定的就不會錯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法律條文白紙黑字就是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汽車應暫停,那種踩在斑馬線的、站在路邊的、站在人行道的按法律條文的規定都不用理他,有行人穿越時這五個字應當是現在進行式,可是有警察會把行人站在路旁或路中央等待也看作是有行人穿越時,個人懷疑是古文沒讀好,導致白話文也看不懂。
toxin0702

站斑馬線上聊天的,只要你經過時三個枕木距離內,只要他有抬腿動作你還是算未禮讓。這就是惡法

2023-12-20 11:17
現在看到行人停下來就對了
c.c.0110 wrote:
那種踩在斑馬線的、站在路邊的、站在人行道的按法律條文的規定都不用理他,有行人穿越時這五個字應當是現在進行式

有一次,我在斑馬線就如同你講的,用進行式讓車看到,所以我就勇敢走出去,但是,最終車子沒有停下來,我逃命般的狂奔才撿回一命。
jxv
jxv

所以,車子要先停,行人才能(敢)過馬路

2023-12-20 9:40
strayvet

01有些倡導行人路權不遺餘力,認為行人應該要能閉著眼睛過馬路的,不知道那些人是否還活得好好的...[偷笑]

2023-12-20 17:35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