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標題就知道了樓主就是被交通規則控制不自覺還在閃黃未減速 閃紅未停車奴性多強才會認為必須這樣做?樓主多上路看看吧有誰這樣做了?難道他們都違規違法了嗎?這起很單純就是兩個不長眼的駕駛相遇今天我夠長眼閃紅不停也不會車禍那是被交通規則控制的才會硬要停今天我夠長眼閃黃不減速也不會車禍修練三寶就是這時候用的強大的眼力強大的反應力強大的專注力修練出關後保證不需要停不需要減速醒醒阿 別再被交通規則控制不自覺阿長眼就可以跳脫規則又快又安全很單純的兩個不長眼三寶相遇影片也要PO上網到底有何居心?是想帶什麼風向? 吱吱
kaoru4f wrote:路權大的是機車還是汽車?路權大的肇責會佔多少百分比? 支線車未禮讓幹線車,路權機車大肇責部分四輪大爺出來的路口距離前一個路口大約20公尺四輪大爺出來的時候兩車剛好差不多是這個距離當地速限70時速70公里大約一秒19.44公尺依照2秒原則(38.88公尺)或速度/2算法(35公尺)都來不及反應機車有機會爭無責不過先爭活下來才有機會
maya95 wrote:汽車為支線匯入主幹道...(恕刪) 是在無號誌路口嗎?地上寫字的那種?說真的影片我沒點開看我只看了標題就回文了因為台灣閃黃閃紅路口地上寫慢停或是白三角本來就被無視如果真的是無號誌路口經過不減速都是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