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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責問題協助

各位大大好,前幾個禮拜出了車禍
在Y字路口無號誌燈的情況被撞,我是左轉機車對方是直行機車,雙方皆輕傷都有驗傷,皆出保(都有第三責任險),路口有監視器。
目前初判表判:
我方是疑似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對方是尚未肇事因素。

跟保險確認,這樣是判我全責,自己評估下來花3000鑑定,加上自己機車也老車了,算下來也不划算,也不爭肇責了,自己鼻子摸一摸修一修就算了。
但對方家屬得知後,反而態度更不佳,一下罵我,一下又收回訊息要我道歉(態度一下兇一下又裝作自己冷靜)當事人一直都沒有出來說話。(訊息全部都有備份當作未來上法院的證明)

自己是認為雙方都有肇責,只是我也不想爭了,但態度不好又要我道歉,我現在做最壞的打算他告我刑事。這樣子我就會要求肇責重新鑑定。

當天狀況如下:
因為上班雙向車輛都很多,對向後方路口紅燈,我要左轉打方向燈,對向汽車停等紅燈,有台汽車為了不阻塞路口停在在雙黃線後,我就認為對方要禮讓我們左轉機車,我起步加上視線被汽車阻擋,對方從汽車右方竄出,未煞車的情況下撞我。(他筆錄時說40-50,未煞車未閃避,也請教過車鑑定機關,說車速不可考,無法用他超速來打,自己被撞當下是認為50-60..)
車禍肇責問題協助

車禍肇責問題協助
目前是想用道路交通規則

1. 第93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三十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

2.第101條(但汽車靜止,似乎不構成超車規定)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3.第102條但書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這三條做申訴,希望走到車禍鑑定時,不應該是我承擔全部肇責比例。

我並沒有想要推翻的打算,但車禍發生都是雙方都有肇責,而且對方態度一直都很惡劣(也欺瞞我已經出險),我自己有關心對方傷勢,態度一直都很平和(因為我知道這都會成為法院共證)算是做最壞的打算。


有相關例子的,或可以引用的法規請大家幫忙,謝謝!


2023-12-06 17: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肇責問題
其實搬這些法條沒什麼用
實際就是花3000去鑑定,但如果你沒什麼新的事證(如行車紀錄影片)對你有利的話,那結果大概也就是初判那樣。

反正進法院前會調解,對方也沒受什麼嚴重的傷,給一點和解金,處理起來就好了。

不過對方堅持要高額,那你自己評估一下,最多就是易科罰金幾萬元吧,但是會有過失傷害前科,當然盡量避免。

講到底,就是冷靜以對,對方不過就是要點小錢而已,自己評估金額看看,太誇張就給軟釘子碰,哭窮一下。對方讓你有前科,那對他自己也沒任何好處,還拿不到補償。
Rainyka
Rainyka 樓主

因為我覺得初判表都沒有寫到對方應該注意的地方(包括減速),我也是沒有想要在揮肇責,他要的金額賠償,我的保險都有辦法保他,但他如果要索求更多,我也希望我能捍衛我的權利,不然我也沒有要跟他爭的意思。

2023-12-06 18:57
5D3
5D3

Rainyka 直行車憑什麼要減速讓你,還覺得哩,光看你打這條就知道不懂法還想硬凹[拇指向下][0分]捍衛權利??你轉彎車沒有禮讓直行車先行哪來的權利[挖鼻孔]

2023-12-25 11:01
Rainyka wrote:
各位大大好,前幾個禮...(恕刪)



樓上大說的很好,把過失傷害易科罰金的錢,提高和解金看看對方能否接受


最近我也車禍了,大家都在打心裡攻防戰,說到底就是錢的問題
只是我是最衰的那一個,AB車碰撞,B車朝我過來
我當時在屋檐下牽車就被撞了。
現在AB車肇責沒釐清,講什麼都跟我打馬虎眼
百慕里

@a814133 我個人覺得,你直接向B車求償即可,畢竟是他撞你的。至於B與A的肇責分攤,在你向B車求償後,他自己再依據你的求償去和A處理即可!

2023-12-07 9:08
toxin0702

以防萬一兩個一起告比較快,只提告B車然後B車沒肇責就無罪,法官不會幫你轉告A車

2023-12-28 16:58
這就 轉彎車需禮讓直行車是同樣意思

這沒捨爭議

也不用管對方如何

當作破財消災解噩
Rainyka
Rainyka 樓主

是的 我目前也是這樣打算 但看起來對方想要獅子大開口了

2023-12-07 9:14
與其這樣摸不清對方來意,還不如就讓他直接提告,直球對決反而好處理,
被提告真的沒什麼,太多人就因為怕被告而受制於對方的予取予求
又不是被告就定罪留前科,而且這種小案子在偵查庭後通常就和解掉了,
所以,現在擔心什麼或多做什麼都是多餘的~
=>我過來人
你有第三責任險到時開完偵查庭轉調解時,請保險理賠人員陪同,
再看看對方想怎麼個盧法,調解委員沒那麼好被開口的啦,有單據證明才能開口啦,
生不出的都是屁,最後我自擔0元下莊
=>重點是,真的不用怕被告
不用費心在底下回覆我,我不回頭看文的,打我啊笨蛋(  ̄ 3 ̄)y▂ξ
Rainyka
Rainyka 樓主

好的 謝謝你的建議!一直怕後面走到法庭,訊息文字上一直都很小心[嘆氣]

2023-12-08 10:52
所謂轉彎讓直行是你們一起到路口才有這事情
如你已經在路口轉彎他還直撞你車身
我覺得你的事情不會太大條
sandypan1211 wrote:
這就 轉彎車需禮讓直...(恕刪)


關於未禮讓直行車的情況,有時也會遇到像我這種倒楣的狀況,上個月才發生的。

那時我欲到20公尺外的路口左轉,起步前我先觀察路況,確定快車道上個路口(大概100公尺的距離)紅燈,快車道上兩台速度超快的機車,而機慢車道只有一台機車,距離大約60公尺以上,所以在兩台機車過了之後我就起步接在後面,
就在我起步到騎進快車道的三秒內(有打方向燈),
就被一台不知道哪來的(非我觀察到機車道上的那台)、秒速保守估計大約一秒24公尺(行車記錄器算出對方的速度)的機車給撞了,
然後初判表說我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未禮讓直行車是主因

警方說他們初判分析不看道路限速,也不會看雙方有沒有超速,我有疑問就送車鑒會,跟他們申訴沒有用,
我們這裡的調解大佬說,本來就不會看有沒有超速,這是帝王條款,送車鑑會也一樣,叫我自認倒楣

PS.經過這次事件後,我想問問大家,禮讓直行車到底是要讓多少距離以前的?
無坎無憂 wrote:
PS.經過這次事件後,我想問問大家,禮讓直行車到底是要讓多少距離以前的?


法規沒說就是無限遠。就是不管多遠你都要讓,撞上了就是轉彎車未禮讓。所以除非你能確定轉彎完成前直行車不會撞上,不然就是乖乖等他過去。
無坎無憂

難怪說是帝王條款,那被這種大幅超速的撞上真的只能自認倒楣,留再多安全距離都不夠她用。不過我這件事就算我確定直行車不會撞上也沒有用,她從頭到尾都不在我的視線範圍內,我是直到被撞了才知道有這輛機車。

2023-12-25 17:51
Rainyka wrote:
這三條做申訴,希望走到車禍鑑定時,不應該是我承擔全部肇責比例。

我並沒有想要推翻的打算,但車禍發生都是雙方都有肇責,而且對方態度一直都很惡劣(也欺瞞我已經出險),我自己有關心對方傷勢,態度一直都很平和(因為我知道這都會成為法院共證)算是做最壞的打算。



有相關例子的,或可以引用的法規請大家幫忙,謝謝!


廢話打一堆,
證據不都是顯示你全責,
想翻盤門都沒有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Rainyka wrote:
自己是認為雙方都有肇責,只是我也不想爭了,但態度不好又要我道歉,我現在做最壞的打算他告我刑事。這樣子我就會要求肇責重新鑑定。

不先去調解看看嗎?
調解不滿意再上法院也不遲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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