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我人 wrote:霧峰警分局指出,經查民眾是9月1日至11月28日遭民眾檢舉違規,警方審核後依法舉發共計12件...記者真的很愛瞎七八寫,一天收12張?那要怪警察一次寄,不過應該沒這麼瞎。 三個月內被檢舉達12次開單,還不願意改善這個民眾也真的是人才結果新聞風向好像檢討檢舉他的人?說好的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