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豐原圓環附近等紅綠燈的時候
突然聽到砰一聲,一台機車撞到我左前方的後照鏡
當下我馬上下車查看,是沒有明顯的車損
我的後照鏡不是電動的,所以凹回來就沒事了
對方是個60歲左右的阿姨,我當下跟她說還是報警留個記錄比較好
她回說:「沒必要吧,你的車又沒怎樣」
結果綠燈她就這樣騎走了!!(沒錯!頭也不回的走了)
當下真的超錯愕,也來不及用手機拍她的車牌
幸好我行車記錄器有拍到她的車牌號碼
後續我就報警,到附近的警察局做筆錄
因為我沒有車損,所以基本上我是不會出險
但我真的不想放縱對方這樣的行為,怎麼可以撞到又跑走
請問這種情況下警察有違規的影片,他們會開單嗎?
因為警察說無法直接跟我說他們後續會怎麼處理
所以像要問問看大家,通常遇到這種狀況會怎麼處理呢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