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車 - 大貨車
B車 - 大型重機
雙方此前並無衝突,僅在該路段有前後車關係
當下雙方皆有超速(雙方行車紀錄器記載),該路段速限60
B車前方無車向前,A車突然從右側超車逼車把A車撞倒
造成B車騎士手腳多處嚴重擦挫傷、肋骨骨折 已知需休養一個月
對方僅貨車外觀車損,但肇事逃逸,A車已提告
A車司機開公司車,事故當下是在上班途中;目前A車司機完全不聞不問僅貨運公司及保險出面關心
過失傷害部分是否分成 司機個人 以及 公司需附連帶責任?
B車求償精神賠償的合理數字範圍應該在哪?
B車上法庭時是否能只和公司達成和解就好(不與司機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