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小黃司機停在斑馬線前等待女子過馬路等了13秒遲遲未見女子通過她還移動腳步退回到起點這時小黃駕駛才開車前行這一幕被後方員警追上開一張未禮讓行人罰單6千元小黃抱怨行人不過馬路怎麽他被罰?記者街訪路人都聲援運將說這不合理啊不能為罰而罰這樣已經太苛刻台南第一分局說該台計程車確實沒有禮讓行人並呼籲駕駛人如果遇到行人禮讓可以耐心“再等久一點”等行人通過或是從多於行人三個枕木紋的地方通過
狼0223 wrote:台南一名小黃司機停在...(恕刪) 台灣惡法 (綠法院) (藍法院)馬路上行人斑馬線要設行人紅綠燈很難嗎? 警察執法標准 烏龍罰單?彰化縣有條139縣道,因為山道猴山在那裏飆車,時速限制 從 60 降到50 再降到40 某一段路又降到 25後來又回復40 , 一不小心 開54 就會收到罰單。因為山道猴子在飆車,把道路限制在40就是在改善彰化交通。 因行人地獄,未禮讓行人就罰$1200~$6000。地方缺錢政府,全靠紅單補。再加上科技執法 大補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