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檢舉違規是為了讓交通...(恕刪) 超級英雄拯救了世界開心的離開繼續打擊下一個犯罪然後留下一堆爛攤子要警察跟監理機關收拾殘局超級英雄當道問題是他們不具有法定的公權力如果要以偏概全以後路上執勤的公務人員應該帶上眼罩披風這樣才能代表公權力的彰顯民眾誰會聽那群怪怪的傢伙有制服不穿搞什麼名堂“台灣不需要第二警察權”更不需要“秘密警察”
ree33 wrote:若住在山上。晚上跟本沒車,然後在23點時,被拍停在紅線。感想如何?ps:山上找不到停車位狀況下。為了交通好? 文章翻譯就是:晚上23時行駛在燈光昏暗照明不足的狹窄山路,有一台車找不到車位隨意停在紅線害你撞上,只能鼻子摸摸自己塗牛屎。
一個小路人 wrote:檢舉違規是為了讓交通...(恕刪) 遇過前面有貨車靠路邊暫停,佔了部分車道,要直行只能繞過貨車,但左邊輪胎壓過了雙黃線,就被後車檢舉了。難道應該要停著,叭到那台車走?這種就覺得很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