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覺得以這種例子應該 機車全責以一個停、一個慢,有沒有停一目了然,有沒有慢,基本上看起來是不快如果機車有停車再開,那 37 46才有意義否則『停』又有何意義,就像日本的紅色倒三角形的「止まれ」交通標誌停車再開是支線過幹線的必要手段,落實規定交通才會順暢安全
肇責是一回事,賠償又是另外一回事。就算賓士休旅車有8成的肇責,騎機車的賠他修車費2成也要上萬,贏了肇責卻輸了口袋。所以說現在沒保車險的人出門都要很小心,到處都是修車很貴的高級進口車,發生碰撞就算肇責低也得賠不少錢。講肇責跟交通法規沒啥人聽得進去,講到錢才會有點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