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人給分哩,不愧是交通爛到底的國家。
希望你到75歲還跑得動,然後跑給大家看![0分]
apqp wrote:雖然是車輛駕駛人的錯..但行人...車來了, 不趕快跑, 還停下來給車撞??好吧, 駕駛人有錯要賠, 但行人皮肉痛。
過斑馬線不准看手機派的,又閉嘴了,可悲[沒有不敬的意思]
鬼島人就一句,沒錢賠。
jxv wrote:行人左腳骨裂中和(恕刪)
晚上行人建議穿亮色系或是隨身攜帶手電筒過斑馬線看見不對勁就隨時往駕駛那邊照,反正前檔隔熱紙太黑不會照瞎駕駛眼睛的,大燈只會照正前方不會照左右邊,就算大燈全開也只是照汽車前方除非大燈可以跟著方向盤轉
peppy 若說帶手電筒我倒想到以前老人中心有給我老媽一個LED手環,可以發出紅色閃光,沒有特別亮但應該比手電筒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