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們好
我家人於7/15跟別人擦撞,位於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如圖),附近也沒有監視器,對方64歲男性是右側來車,初判表為我家人7:3對方。

然後我家人的車連殼都沒破,隔天就一樣上下班,就是倒車的時候腳扭到,但也沒看醫生。
對方是2019(確切年份忘記了)的金發財150,一開始結果報價修繕5萬多,包含拉杆後面的金屬扶手、車台矯正、引擎吊架更換,但我實際去看就三角台歪掉,後側我拍照用水平線拉是沒歪,但對方的車店很堅持要換,說是萬一出事了誰負責。
還有很多一些我覺得很匪夷所思的項目,明明倒左側,結果報價有右側條,然後比較有疑慮的是類似下圖,比較新的地方是倒車時的損傷,但報價直接報新的要價2200,不是說不賠,但想跟對方談折舊問題。

接著7月底時也跟對方聯絡,對方說想先修車到能騎的程度,我說ok,但要請車店協助將換下來的三角台、前叉、把手總成留下來,結果對方直接回絕不願意,我說你先修,我再去請車店留就好,我再過去拿,他也不願意,認為很麻煩(我直接問號,我也說我可以去跟車店說一聲,不用麻煩他),總之最後說如果中間有租車、搭車,都會求償,電話中稍微有問一下對方的狀況,對方也說還好,我想說車子就三角台歪掉加上我妹的車沒傷,應該也沒事了。
接著就是11/14調解時,對方拿出10幾張求償項目,零零總總20萬左右。
什麼開刀(未結算)、看護(一萬九)、精神賠償(六萬)、交通損失(一萬)、兩個月的工作損失(七萬)等等。
其中比較有問題的是,對方7/15當天有就醫,在A醫院就診,診斷書上寫左肩、手肘、左踝三處挫傷,沒有其他,當天出院出院。
7/16隔天去B醫院換藥,診斷書註記頭暈、頭部、頸、左肩、左下肢多處擦傷,沒有其他,就醫約一個半小時出院。
最後一張是C醫院8/29 腦下硬膜出血

我的疑慮是中間隔了一個半月,也沒有門診追蹤,是要如何證明因果關係,實在是匪夷所思。
然後說我們都沒關心他們,所以再求償精神損失一共六萬,之前聯絡的時候人就還好,而且也不是什麼很嚴重的車禍,下意識就覺得車損賠償問題而已,結果搞這齣,感覺就是來獅子大開口,對方也是有3-4成肇事責任。
不知道有沒有相關經驗的朋友能給予建議?
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