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檢舉闖紅燈罰款1800應給檢舉人600獎金這樣保證路上交通會很整齊乾淨各個項目都給3分1當作獎金鼓勵大家多多檢舉改善台灣交通就跟食安問題一樣有給錢才能抓出始作傭者徹底的解決事情相信這個行業未來會比外送更夯更好賺一天努力一點賺個一萬兩萬沒問題
這樣做只會讓國家競爭力降低而已不論是失業.畢業生.無所事事的人.惡性循環等等等...到時候就真的群魔亂舞了一開始可能會賺錢.等台灣百萬無業與失業人口進來撈一筆還沒算上 低薪服務業進來嘎一角.呵呵光發這一筆 又不知要舉債多少錢了
welsonilu wrote:這樣做只會讓國家競爭...(恕刪) 然後一堆魔人開始製造違規陷阱,讓你們全都掉入陷阱他發大財最後被罰社會底層駕駛受不了拿出球棒西瓜刀伺候演變為社會治安事件整個台灣人人自危互相傷害 Taiwan no.1!👍🏻😆
神魔亂舞 wrote:例如檢舉闖紅燈罰款1800...(恕刪) 還獎金勒, 給你媽用來發零用錢喔整天閒閒沒事幹只會上網抱怨上街檢舉現在還想要錢 得了便宜還賣乖別讓人瞧不起我錢用完了 媽,給我600元, 下個月領獎金再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