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各位
我是汽車右轉(我在汽車道)
對方是直行機車(對方機車道)
(我知道我問題比較大我也願意賠賞)
但對方獅子大開口
把不是當下造成的損傷也加上
所以才想上來詢問當下比責會是怎樣?
我該如何應付?
狀況如下
我汽車打算右轉彎前
我正右邊機車道有一台機車(就是對方)
當下我速度45公里對方速度40公里
當我慢慢超過對方
對方也距離我汽車屁股0.5公尺時
我打方向燈右轉也慢慢靠右
所以會慢慢吃機車道的線
註記(打方向燈距離車禍是7秒左右)
在我要大轉彎進右邊巷子前4秒
對方距離我汽車屁股大概快4公尺
當下彼此速度約15-20公里
然後四秒後我轉彎她就直接撞上來了
(對方機車前方撞到我的汽車右後輪)
想問比責會怎樣我全責嗎?
另外想問和解書目前是這樣
和解條件
本人甲方 對方乙方
1.鑒於甲方誠意與乙方和解。
2.嗣後無論如何情形乙方或其他任何人不得再向甲方要求其他賠償
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訴等情事。
上列各項和解條件經甲乙雙方同意遵守特立和解書為憑。
以上內容雙方簽完名 對方如果還想告我(過失傷害)
還能告嗎?
另外我也想表達謝謝各位指教
上面我有表明該賠償我都會賠償
因為我自己有自知之明
也表明我上來求助原因是因為對方獅子大開口
謝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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