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3 wrote:國道一號台南安定路段...(恕刪)
還有順順的彎路,明明時速根本不到40公里,還是要踩著煞車過彎.
BCCLAI 那種平常開很快鑽來鑽去,又喜歡說車子都是快樂表沒辦法證明超速,垃圾的是在鑽到別人車前看到測速器的時候大腳煞車
汽車日常阿~~
維修廠笑哈哈,天上掉下來的生意
說的沒錯!
各位四輪大爺貼成這樣也沒爆菊,要是大學長來個一發入魂,大爺們很可能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下次上國道要繼續貼緊緊。
Gabriellin 遇到大學長就不是單純爆菊收場了 應該是晚七天回家
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參考網址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2230
法規名稱: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6 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台灣人的安全距離是別台車的硬塞空間
systemctl 那就離硬塞的車遠一點,否則就像影片一樣。
前頭踩剎車的是始作俑者,但沒保持安全距離的算活該。
cc的確很幸運第一時間沒被後頭CRV追撞上,但細看其後續面對後方第二波追撞的細微操作,還算不錯,雖粗看切出車道時,幅度有些大,但細看便知那是為避免切出時左後方去撞到原車道前車!
CC很幸運的原因 是因為後方CRV踩死煞車 而且有留下安全距離 此時反應快的CC只想著趕快逃 但是休旅車低速也可以晃成這樣 看的好緊張 感覺隨時要失控 [窮]
yuanchih wrote:保持安全距離還是很重...(恕刪)
車子。我只開貨車 我真的都有安全距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