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事故判定出來, 對方造責100%這邊詢問機車維修費大約要1.5w但車齡已經20年雖然產險公司人員說明 直接維修即可, 他們會支付維修費但看許多人說 , 到時會因為老車折舊問題被扣除掉大部分理賠金額我該如何處理?之後可能還會遇到什麼狀況?謝謝各位大大看完QQ
yohomimi wrote:雖然產險公司人員說明 直接維修即可, 他們會支付維修費 我的保險公司也是這樣說的最後只拿回約7成差額自己負擔 我也是對方100%當時沒很注意他說了啥但我知道對方保險員有說這個車這個年份這個零件他只願意多少然後單子上每個零件算起來最後少拿約3成我也是直接聽保險員的話直接去維修的
被保險誆了吧, 正常恢復原狀都是全賠沒有折舊,主張回復原狀就對了民法第二百十三條第一項對這個問題有個原則性的規定,就是:「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外,應回復他方損害發生前之原狀。」根據這項法條的規定,財物被損壞的被害人,原則上是要加害人對被損壞的物回復原狀,例外的則要有法律的特別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契約的訂定。
事情處理完,忘記來回復一下後續因為我無造勢責任,對方全責1.車損:18000 (後續保險公司也沒來看.僅要求我傳估價單&車損照片)2.受傷醫療:20000(附上醫療收據&診斷證明)3.精神慰問:7000合計:45000至於其他理賠,合計約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