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特指單一品牌,而是針對廣告文宣對於競速的慫恿,而不重視騎乘者及其他用路者的安全,表示有可改進空間。
大家也指出了用道德約束沒有用,除非明確立法,好比煙酒廣告必須有警語、好比新聞裡的屍體必須有馬賽克一樣,希望我們的討論可以讓大家有另一層的想法,因為我們不知道下一個魯莽駕駛下的受害者會不會是你我以及珍愛的家人。
---(回覆更新10/23)---
miwabear wrote:
如果我賣菜刀 廣告說很利 切肉不用二下
有人拿去砍人 怪我菜刀太利嗎?(恕刪)
如果賣刀的廣告詞是「帥砍切肉一刀斃命」,但沒說要人去砍人,您覺得這樣妥當嗎?
包括許多的回覆也是同理。
廣告不是對錯,而是時代在進步,基本規範要有。
例如煙盒警語,但沒人強迫誰抽煙呀?
如今酒商的廣告都會提醒酒後勿駕車,這就是社會責任。
難道酒商可說是民眾喝了酒要去開車撞死路人,怪我囉?
有討論才有進步,大家想法交流,但不要被習慣誤導,車商沒有警語不代表就是正常的。
更別說廣告用語還用盡各種誤導,我們討論的是人命,是你、我、家人不知道會不會被碰到的冒失鬼撞死,
這不是用曲解的方式可以告慰傷者死者的理由,畢竟我們都當過屁孩,亂騎亂衝當然後果自負。
但不應該是廠商的慫恿,了解我的意思嗎?
---(原文10/22)---
在大家都對「山道猴子」省思之際,國產大廠還在強調一台速可達是「競速之王」、「賽車級開關」、「戰士帥氣競速」,著實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完全看不見社會責任在哪裡。
一台市售白牌賣個十來萬,吹得像訂製廠車一樣?
好似人人買了就是賽車手,完全沒有加上任何警語,這樣交通安全會進步嗎?
這種幾十年前賣車的手法,讓不常發文的我覺得不齒,言之而後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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