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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車禍 詢問大家意見參考

小弟騎士 綠燈行駛撞上斑馬線上的路人(對方已紅燈繼續行走 一邊走一邊低頭講電話 完完無注意號誌)
初判表 我是應注意未注意 對方是無發現肇責因素
對方送去醫院診斷書寫 頭部鈍傷 初始意識喪失 右肩、右髖右側肢體擦挫傷
目前案件已在法院審理中 在法院申請車禍鑑定
請問車禍鑑定 我凹到9:1或是7:3的機率高嗎

我補充幾點
對方是綠燈行走斑馬線變紅燈繼續走 無注意號誌邊走邊講電話
對方已告上法院 112/7判決2個月112/8檢察官提上訴 112/9開庭目前等待新的判決
第三次調解 我賠7.5萬不含強制險 對方堅持35萬不含強制險 所以最後一次調解未成功
43萬是 7.5萬工作損失(家庭主婦) 5.5萬(醫藥費+車費) 30萬(精神損失)
有留言反應意識喪失 我說明一下 撞到當下 對方是有意識 我打電話叫救護車 醫護人員來現場時有簡單的觸碰對方是否會痛 對方都說不會 醫護人員說那妳無大礙 妳還要去醫院嗎 對方說要去醫院 醫護人員叫對方自己上救護車 對方也是自己爬起來自己走上救護車

我這邊是提出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笫1項笫1款規定:「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 500 元罰鍰: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原告不依上述規定,明知路口號誌已變為紅燈,應在路中的分隔島上停等,待下次號誌變為綠燈時,才能安全地繼續行走,卻無視號誌管制規範,執意穿越路口,也是本件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依道路交通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笫207條笫1項笫2款規定: 「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本案原告過行人穿越道已明知行人穿越道號誌已變紅禁止行人通行,依當時情況應可以停在交通島上,但原告無視現場號誌執意違規行走,也是導致本件意外事故發生原因之

所以民事請求法官送鑑定
因為看網路上大說數留言說 鑑定委員是按照初判表去鑑定 所以才想請問 我凹到9成或7成的機率高嗎
2023-10-01 22: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意見
spring86337 wrote:
小弟騎士 綠燈行駛撞...(恕刪)


0 不可能
在能注意的情況下未注意, 因而撞到斑馬線上的行人

法官最多只會依你的誠意 幫你打個折扣
能私下和解就是最有誠意的了 不用再去浪費什麼行政資源
spring86337
spring86337 樓主

調解三次沒和解 現在已經走法院了 不是不和解 是對方要求實在是太多(43萬)

2023-10-01 22:58
vm
vm

spring86337 每項傷害都會有標準行情 若擔心被獅子大開口 可以自行詢問有經驗的人士 並斟酌受害者體感嚴重性 向法官說明你願意賠償的金額是多少及原因 讓法官幫你殺價

2023-10-02 13:53
就憑你敢在網路問這種事
多判你賠更多也會讓大家叫好
趕緊回家哭,叫家人ㄧ起賠吧
ㄧ點擔當都沒有
現在斑馬線行人路權很大,撞上了只能準備錢了!
你有行車紀錄器可以佐證嗎?
不然現在大部分還是都偏向行人為主喔...
看起來不嚴重
要求確實太高
連骨折都沒有要求四十幾萬
現在行人路權超級大,大到幾乎是無法可管!
就算行人要被開罰,警察來了行人早就走不見了!

騎車與開車都要小心.
不讓,小心被後車檢舉!
讓了,也要小心被後車追撞!
重點就是紅綠燈起步沒有在看斑馬線上有人嗎?
是一見綠燈亮油門含到底?
spring86337
spring86337 樓主

我時速約20幾 視線被左邊機車檔住 但行車記錄器是後方提供 畫面中很難看出我是被檔住視線

2023-10-02 8:03
騎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縱然綠燈,路上還是會出現一堆寶。
機車的第三人保險才1000多元


spring86337 wrote:
小弟騎士 綠燈行駛撞...(恕刪)
spring86337
spring86337 樓主

自從發生車禍後 開始有保加重了

2023-10-02 8:03
yeskia01

不是保了就會賠,保險公司不是吃素的

2023-10-02 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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